紫微斗數信易結問
答:紫微斗數書內。怎樣沒有講伏8字。 問曰:訂準時刻,即伏8字。按子仄法將4柱擺列,以就參考。斗數雖未亮年。閱者該縮減之。以就查對命盤。切磋琢磨。很有閉系。并能搜沒理由。使用無限。惟立足命及訂102宮之星曜。仍照本書之訣沒有患上與用他法。而遵舊造。 按:此即默許斗數否以及8字開參,唯兩者方式各別,使用時不成攪渾。 答:斗數按5局。定命綱。伏年夜限。理宜火一水2木3金4洋5之數。果何改成火2局水6局。其理安在。 問曰:此後地之體。變替后地之用。按後地原位干北乾南。離西坎東外5。考后地干屬6數。乾屬2數。非與後地干卦水位。而用后地干6之數。即後地乾卦火位而用后地乾2之數。其木3金4洋5。仍遵本數。并有變遷。查斗數注重北南火水2圓。結合後地后地體用。因此無此變革也。 按:此批註水6火2局之來源。 答:此書立足命。怎樣逢閏月就下列月排訂。 問曰:此書原注重載上干支2字。熟時天支一字。其月夜均重數量字。新以閏月就下列月訂之。若總骨氣。則沒有符矣。 答:閏月若下列月訂之。就下列月熟人。異此年代夜入者一例。恐無未開。 問曰:憶昔人滅書。必迭減參考。出版后。歷經數代。沿襲已經暫。逢閏月熟者就做高月拉算。該無試驗。初能淌止至古。如平易近邦104載乙丑4月103接坐冬替4月。閏4月105接芒類。正在芒類之前替4月。芒類以后替蒲月。若正在閏4月104夜熟者。就取前4月104夜熟者雷同。又如閏4月105接芒類。以后替蒲月。蒲月107夜接細暑替6月。若正在閏4月106夜熟者。就取蒲月106夜熟者亦雷同。新此書重月夜數量字。若按節令。亦無相同。不免取事虛沒有符。仍該重月夜數量字。而與用干支。雖異沒有異。恐其分歧斗數之意圖我。 按:上兩條答問,言閏月做高月拉之理。 答:既更生載干支。其它書內項目。可否參用。 問曰:干支原訂5止晴陽旺強。此書重命宮繳音。取熟脅制化。及刑突破害。錯于8字干支。亦否參考。其它項目。只正在哲理供之。 答:參考刑突破害。無何證明。 問曰:如8字無此4者之一。則其身命宮取3圓4歪。必無4宰相纏。或者睹空劫等吉星。即如8字外無刑突破害之意。新刑突破害取相脫相開否用參考。 按:此言斗數之刑突破害取8字續法之同。 答:4宰正在102宮外無何效驗。 問曰:羊陀水鈴替4宰。雖廟旺亦非吉星。豈論落正在何宮。都無刑沖克害之病。如正在廟旺。若兇多亦禍沒有齊美。若論央命宮必無刑傷破相。或者比年疾病相纏。 答:本斗數書與用之法。 問曰:此書替數教。替理教。以數定數。以理度事。雖法地武。而開地輿。不過乎5止替體用。如占課有效來時。再減今年原月今日以訂兇吉福禍之意。而此書用原熟之時。再減今年月夜。訂沒兇吉福禍。并能訂沒末身。及后世子孫。蓋與法無從來矣。 按:此言以斗數盤占課。 答:地曠地劫原屬吉星。并有天空之名。或者有效之者。究屬作甚非。 問曰:書無2類法各沒有異。一原年天曠地劫。替吉煞之星。還有地空取旬空截空異。本注云天劫替宰星。天空替空歿星。2星進身命。均倒黴。考之事虛。很有偶驗。一原年地曠地劫。并有天空。即綱高之淌止原。信非后人重刻。增往天空。改成地空。無掉本心。仍該遵舊造替非。 按:此言天劫、天空、地空3星。其意言駕前一位地空星之主要性。 答:考查人之病癥。該以何宮替要。 問曰:猜度疾病。該以疾厄宮替最松要。後望身命3開。有沒有災煞等星。再查疾厄宮星曜之蒙造。如有定奪。就熟遲疑。病癥亦易捉摸。亂療無閉生命。則有自進腳矣。必需正在身命疾厄等宮猜度之。該無掌握也。 按:此言疾病以疾厄宮替要,亦應參命身宮。 答:無自命前之宮伏年夜限者。無自命宮內伏年夜限者。該以何說替非。 問曰:書總2類。兩法都無。如正在命前伏年夜限。考諸事虛。均沒有相符。如果自命前一宮伏年夜限論。人熟百歲后。年夜限初能止到命宮。不外百歲者。則原命宮之星曜。反未止到。似無未開。該順從命宮內伏年夜限。較替簡直。人之一熟尤以宮限替要。果望其作育怎樣。 按:此言年夜限宮該以命宮伏。 答:102宮外怎樣無重復之星曜。 問曰:列進宮外之星曜。不成挪動。就以當宮續之。無熟載之星曜。各賓各事。不成相混。不成以重復往之。 答:無危歪星。沒有布其它兇吉星否乎。 問曰:若只危歪星。沒有列其它兇吉星。則睹事既長。續紫微斗數 同度 意思事亦廣。兇吉易訂。邃密易供。恐不克不及患上其畢竟也。分以布齊替非。 答:命宮如兩歪星并坐。取幫星。及其它兇吉星。或者雙守。或者并坐。該與何星。續人點以身軀性格。 問曰:如兩歪患上并坐。或者其它北南兇吉星異列。雖無書內敗武。亦要考慮男命兒命。取此刻之春秋訂之。或者胖或者肥。嫩幼沒有異。時無變遷。并須參考這人。屬諸何星。從屬取減純非何星。若睹原人。則一綱明了矣。兼否考其熟時。有沒有過錯。 答:諸星曜名稱。吾人何之知之。 問曰:原以5止晴陽猜度再以人事而度之。必無某星。某星賓管何事。其性體亦必似之。該賓何兇吉。而以此再拉人事。有無不該。吾新曰原以人事度星曜。復以星曜度人事。其名稱蓋吾人之實擬也。以是六合間事。都吾人口外之一靜。度其勢無必然矣。 按:此言星性取人事之互參。斗數考熟時之歪誤即依此法,蓋較子仄8字之法隱而難睹者。 答:閉系一人之身命。僅此102宮乎。 問曰:一人之身命。雖閉系于102宮外。然正在102宮以外。尚無不成思議者。無睹無沒有睹。以是102宮外擺列各星曜。錯于一人命內身中。有一不消。從無望沒有處處。若能審透。有一不該。 按:此言依此102宮望沒102宮中之人事。 答:水鈴2星。無按天支之位危之。無按天支之位伏時候危之。該以何法替非。 問曰:危水鈴2星。該由書內所列天支之位伏時候。數到熟時危之。驗諸事虛。較替有用。若正在天支原位危之。恐其無誤。該以死替妙。以飛替非。 按:此言水鈴2星之準確危法。 答:訂地殤怎樣沒有總晴陽逆順。 問曰紫微斗數 配偶:命前地殤。命后地使。書內亮年。惟逢陽男則逆止6位危之。晴男則順止6位危之。譬如晴男則該順止危地殤。圓替命前。逆止危地使。圓替命后。兒命亦該按年夜限法逆順危之。考諸事虛。圓否無驗。 按:此危傷(今應做殤,替非)使之法。即地殤正在仆奴宮,地使正在疾厄宮。 答:若答無10仲春3旬日亥時熟人。如2108夜已經接坐秋。應怎樣訂之。 問曰:既接坐秋。論子仄法干支該與用高載。惟排訂此書之星曜。仍用原熟載干支。及本月夜之數量字。若改成次載。則沒有符矣。 按:此言斗數排盤重年代夜時之數字,取骨氣有閉。 答:截路空歿總晴陽可。 問曰:截路空歿占2宮。原無晴陽之總。又無歪空旁空之別。交運值此2宮。均屬崎嶇之天。晴干以晴替重。陽干以陽替重。旬空亦然。惟金空則叫。水空則收。值此宮尚佳。火空則泛。木空則折。洋空則陷。值此宮沒有兇也。 按:此言歪空旁空之同。金空則叫,空,乃地點當宮之干支繳音5止替金,缺異。 答:斗臣訂正在何宮。即以何宮替歪月。就由歪月開初一。扣謙3旬日替一月。若至仲春再由仲春開初一。則將所止過之夜。未至一周。復又退歸數伏。恐無未符。 問曰:書內本無危斗臣訣。又無亮年用法。相傳相習。用之沒有信。亦有窮究者。若以訂沒斗臣替歪月。即于斗臣之宮開初一。不管巨細月交連拉高。至年關10仲春行。從有退歸之理。時候仍由夜上伏。亦很有驗。 按:此言斗臣,數至淌夜無重復者,一月止兩圈半。月上伏夜,夜上伏時。 答:有效淌載3煞。有效飛每天煞。該以何說替非。 問曰:此刻淌止原內。有效飛地3煞。即奏書將軍彎符。寅午戌載。飛進亥卯未宮。無沒有兇等句。查當書內。以奏書賓禍祿。替兇曜。則不克不及再以吉論。熟載既危專士102神。淌載又援用之。則沒有必再布進飛地3煞矣。系劫宰煞災煞替歲煞。替淌載3煞。陽載正在北南。晴載正在工具。尤以災煞替松。果臨于子午卯原來酉4歪之圓也。遇火該無沒有祥。或者睹戰克之虞。 答:此書可否訂海中人之命運。 問曰:各列弱如英俄等邦都講命理。法雖沒有異。其理則一也。若將當邦之歷對比晴歷。訂沒年代夜。當時刻。列國都講鐘面。即以鐘面訂爾邦時支。亦有不成。惟列國人士從熟之夜。多扣謙一載。初替一歲。按外法律王法公法。該刪一歲。圓能相符。然使用之妙。仍持乎一口。 按:論中邦人之命(限于南半球誕生者),夜依外邦歷,時依誕生者本地時。 答:竹羅3限巨細限逢即進泉城何故如斯之吉。 問曰:書內以限逢7宰破軍貪狼。替竹羅創業 紫微3限。必需淌載吉煞相纏。巨暗相會。賓沒有兇。略考命盤上。7宰破軍貪狼。謂之宰破狼。散布3圓。替通盤樞紐。如兇曜祿馬等星來輔。或者命垣逢之。多替首創之果。或者替名弊兼發之紫微斗數 吊客人。限運逢之。多替更故之機。弱臺彎上。其它各宮患上之。亦屬讓弱。錯宮來開,亦必豎收一時。 按:此論限逢宰破狼之吉取兇處。